战后复盘与检讨本次推演旨在讨论现代水面作战舰艇在近海海域面对无人自杀艇(Suicidal USV, 无人自杀艇)这一新兴威胁的应对能力和相应战术。 美国海军方面:
· 仅靠水面舰艇自身搭载的传感器难以及时发现无人自杀艇来袭。由于无人自杀艇通常尺寸极小,而且往往采用玻璃钢乃至塑料或木料等不利于反射雷达波的材料建造,即便不采取额外的降低雷达反射截面措施,仍是难以被雷达所发现的目标。此外,尽管此类无人自杀艇往往采用吵闹的民用汽油机作为动力,但在复杂水声环境(例如繁忙海运通道或近岸水域)中仍具有相当的水声隐蔽性。并不令人意外的是,相对“原始”的视距内探测手段——光电或目视瞭望——对于发现来袭的无人自杀艇具有重要价值,尽管其能力有限——作为舰艇或编队指挥官而言,当视距内发现一组敌无人自杀艇来袭时,往往实际来袭的无人自杀艇将不止一组,因此,最好将光电、目视瞭望或红外探测器发现的无人自杀艇信息视作一种存在敌方威胁的告警信号,并应以提升舰艇的战备等级、尽快派出搜索能力更强的舷外侦察平台作为应对。 · 舰载直升机在反无人自杀艇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本次推演中,美军MH-60R舰载直升机因其拥有远大于水面舰艇的雷达探测距离和利用ISAR成像进行目标识别的能力,立刻改变了本次推演中美军“又聋又瞎”的不利态势。同时,舰载直升机搭载的“地狱火”导弹构成了本次推演中美军打击摧毁来袭无人自杀艇的关键武器。然而,应该注意到,在实战条件下,我方编队中可用舰载直升机的总数和每日能够出动的总架次都是十分有限的。况且在实战中,作战海域内的威胁种类很少是单一的:反潜、反水雷、搜救、垂直运输等等种类繁多的任务势必相互争夺宝贵的直升机出动架次,因此其中能够用于执行反舟艇警戒任务的架次数将会更加有限,几乎不可能不间断地始终维持有效的直升机反舟艇空中巡逻。此外,如果大量无人自杀艇以“蜂群”模式发动集中攻击,很可能使载弹量有限的反舟艇直升机“过载”,这一点也在本次推演中得到了反映。除此之外,目前已有一些无人艇上配备了能够对直升机进行攻击的防空导弹,例如乌克兰目前使用的个别“马古拉”(Magura)系列无人艇就尝试过配备R-73空空导弹以攻击俄军执行反舟艇任务的直升机,甚至尝试过主动对俄军直升机进行“诱杀”。因此,决不能认为有反舟艇直升机的护航便能在无人自杀艇面前高枕无忧。据此,可以认为,小型舰载无人直升机和四旋翼无人机等低成本、便携式的舷外平台,可能是常规舰载直升机在反舟艇任务中的重要补充力量。这一点将在后续推演中进行考虑。 · 反舟艇精确制导武器的数量优于性能。在本次推演中,MH-60R发射的AGM-114M“地狱火II”反坦克导弹成为粉碎也门胡塞武装无人自杀艇攻势的重要装备。然而,本次推演中,一架MH-60R在理想情况下也仅能摧毁8艘无人自杀艇,其杀伤效能相对过剩,但其数量则相对短缺。考虑到各海军强国密集研究无人武器“蜂群”战术,有理由相信在不久后,规模远大于本次推演中12艘无人自杀艇的袭击将成为近海或封闭海域作战中的常态。因此,可以预见未来类似英国轻型多用途导弹(LMM,即“欧洲燕”导弹)、能够由直升机或无人机等舷外作战平台大量携带的轻型精确制导武器将在反无人自杀艇任务中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发展。 · 舰炮在应对无人自杀艇时仍有重要牵制作用,而小型枪炮的价值有限。高速航行的小艇,即便对于拥有现代化火控的舰炮而言依然被证明是难以命中的泥鳅般的目标——如果其有意识地规避来袭炮火便更是如此。然而,不能因此认为像Mk 45 Mod 4等舰炮无法直接命中无人自杀艇便在对抗中毫无价值:主炮射击尽管确实难以直接杀伤小艇,但能够迫使其采取规避操舵,从而使其接近速度降低,为其他各类应对措施留出必要的时间窗口。有趣的是,本次推演前,预计美舰上搭载的30 mm“大毒蛇”机炮及M2重机枪等小型枪炮可作为一种低成本的反舟艇杀伤手段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实际推演中,对于一旦拦截失利便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无人自杀艇,舰船指挥官极有可能在心理上希望在尽可能远的距离上进行拦截,而非将其放到舰炮和小型枪炮命中率更高的近距离加以杀伤。其结果是,这些射程很近的小型枪炮在本次推演中寸功未立。[部分地,这一点和《鱼叉》规则中小艇的特殊损伤计算方式有关:对于本次推演中的”梅森”号,除其127毫米主炮具有立即击毁被命中的无人自杀艇的能力外,其余小型枪炮只能通过造成(模块)致命损伤的方式损伤来袭的无人自杀艇而无法通过累积损伤点的方式将其摧毁。在这些小型枪炮能够开火的近距离,如果所造成的致命损伤不是关键的浮力或引擎模块而不足以停止无人自杀艇的运动,则后果将是致命的。] · 无人自杀艇的“杀伤成本陷阱”神话需要重估。近一段时间流行的一种观点是,以无人自杀艇和巡飞弹为代表的自杀式无人武器,能够创造“杀伤成本陷阱”,即毁伤/拦截此类无人武器需要耗费远高于其本身的成本,从而轻易地“拖垮”或“饱和”传统海军战术依赖的昂贵精确制导武器。然而,本次推演认为,至少对于无人自杀艇而言,上述“杀伤成本陷阱”有理由更为审慎地加以对待,不应不加限制地任意推广。在本次推演中,美军一方共发射了11枚“地狱火”导弹摧毁了10艘也门胡塞武装一方的无人自杀艇,海军采购的“地狱火”导弹单价达到4.8万美元(依据美国海军公布的FY2021决算书),在本次推演中发射的11枚“地狱火”导弹成本达到52.8万美元。也门胡塞武装的Toufan-1无人艇的造价目前未知,不过与其具有相近尺寸(长约5-6 m)的乌克兰 “马古拉”(Magura)系列无人艇成本据称约为25~27万美元。考虑到Toufan-1装药量更小(“马古拉-5”型无人艇据称装药达到320 kg,而Toufan-1仅为150 kg)、航速更慢(“马古拉-5”型据称航速达到45 kt以上,而Toufan-1仅为35 kt),其电视摄像头等艇载电子设备也更为简单,预计其成本将会更低,但似乎不太可能在数量级上相对前者有显著降低。因此,有理由认为,尽管如此,美军使用“地狱火”为代表的低成本近距离精确制导武器杀伤打击Toufan-1无人艇似乎并不存在显著的“杀伤成本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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